一般意义上来说,神学意味着对于信仰的理解和阐释。即便对于基督教神学的内涵和对象有着不同的理解,基督教的大公传统告诉我们基督教的信仰及其教义对于普遍人性和广泛的社会生活富有深远的潜在意义,这是超乎教会层面的,这也是神学的公共意义的根基。汉语神学的「跨教派性或非教会性」及其学术性的特质也决定了其对广泛的公共空间的开放性,这也是其优势所在。这里不妨借用特雷西(David Tracy)的关于神学的三种公共性—广泛的社会、学术界和教会—来思考汉语神学的这种优势。可以说,近三十年来汉语基督教研究的开展和成果的主体是学术界,但同时裨益于学术界、教会和社会,或者说,汉语神学应该是出自汉语学术界、为着学术界和教会、向着社会的神学。这种「公共性」正是汉语神学生生不息的源泉,并且与神学的传统与使命是契合的。
就汉语神学的公共性对中国学术界的意义来说,由于汉语神学的言说方式可以不受特定(教派)神学传统的限制,而且应该是理性的、令人信服的;这意味着这种由其所提供的普世神学思想资源可以在公共学术话语中得以共享,而且这种可以为公共所理解和接受的神学表达,已逐步为不同学科背景、不同信仰背景的学者所认可和使用,促进了他们的思考和表达,丰富拓宽了他们的研究视野和方式;同时,不同学科(文学、哲学、历史、艺术、语言、以至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等)对基督教研究的切入,也促进了基督教神学思想与其他思想资源在公共学术话语中的对话和合作。由此,依我看来,至少在两种意义上汉语神学已在走向「公共」。一是从神学态度和方式上,这种神学的公共性已经在中国学术界产生。根据斯塔克豪斯(Max L. Stackhouse)的理解,「严肃、合理和批判性地谈论上帝一定是公共的话语」,而「神学在其严格意义上是一种公共神学,任何人都可以参与讨论,它能适用于生活中的所有领域。」[2] 从事基督教研究包括汉语神学的学者们,无论他们对基督教信仰的个人认同程度和认信经验如何,他们身处学术语境并主要地面对学术群体(当然不排斥信徒),必须秉持客观中立的原则,他们的神学论述的语言和方式必须符合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的规则,这种论述方式的合理性和批判性便成了第一要务,他们运用可共享的语言便赋予这种神学「公共」的意义。第二,从领域上看,宗教学(含基督教)的教学研究已成为当今中国学术、大学教育—作为公共领域之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宗教学研究的拓展深入使得宗教学在中国学术和高等教育中占据着一席之地,并日益发挥着跨学科、跨文化的影响。何光沪在「基督教研究对当代中国大学的意义」一文中指出,中国基督教研究的主要特点是理智性和学术性,它应作为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的一个门类,纳入大学课程设置,对于全面知识的传授、对于跨学科的学术研究、对于重在精神品格培养的素质教育有着重要的意义。[3]
我们欣喜地看到,在学术领域,汉语神学的所带来的影响不仅是宗教上(如促进关于基督教各类知识层面、基督教与其他宗教的关系的理解和研究),而且是文化上(深入理解基督教与西方文化、政治和社会的复杂关系)和跨学科上的(带动不同学科对于与基督教相关议题的全方位研究),基督教的语言和价值在汉语学界正得以广泛或「公共」地运用。当然汉语神学思想资源的的公共意义也进一步体现在教会层面(其思考仍离不开教会,并且兼容教会神学成果)以及对于社会生活的神学反思和分析之中。可以说,正是基于神学面向的整体性、言说方式和研究领域的公共性的确立,汉语神学的包容性和开放性才得以呈现,其定位和研究议题的拓展才得以奠定。
以推进汉语神学为使命的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正是充分认识到这种本质上是「公共」的「神学」的重要性,近期着力回顾、梳理并进一步深化汉语「公共神学」的研究。研究所的翻译计划目前正进行与「公共伦理」相关的项目,旨在引进从神学角度论述公共议题的经典,内容涉及公共神学基本理论、对公共神学家思想的研究、对具体公共领域的神学分析和对全球化的神学伦理阐释等。另外,《道风》三十二期出版了神学论题「汉语神学与公共空间」,範围覆盖从公共神学基础理论到汉语处境的应用,从神学的三种公共领域(学术、教会、社会)到具体的区域空间(中国大陆、香港、台湾),全部由汉语学者撰文,以期全面探究汉语神学在汉语处境的公共意义。我们相信通过公共神学经典着作的引进和汉语学者关于公共神学的原创表述,神学的「公共」意义将通过汉语和汉语神学得以彰显!
[1]. 晚近的一些发展可参《道风》31(2009)的专题:「《圣经》研究与中国学术」;笔者编,《汉语基督教经学刍议》(香港:道风书社,2010)。
[2]. 谢志斌,〈宗教、公共生活与全球化—访普林斯顿公共神学家马克斯.斯塔克豪思教授〉,载《国外社会科学》2(2007),页74-75。
[3]. 何光沪,〈基督教研究对当代中国大学的意义〉,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4(2003),页106-112。陈村富也概述了中国大陆从事基督教研究的学者所起的历史作用,包括澄清对于宗教的认识、引介基督教文献、理论和信息以及研究基督教与中国社会文化的相关问题等等,这些作用是大陆教会和神学院所未曾起过的。见陈村富,〈「文化基督徒」现象的综览与反思〉,载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编,《文化基督徒:现象与论争》(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1997),页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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