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与乾隆朝大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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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伯娅

澳门在16-18世纪的中西关系史上具有独特的地位。它不仅是中西贸易的重要港口,也是天主教在中国以至远东的传教中心。西方传教士在华传教事业的发展,中国内地此起彼伏的教案,都与澳门有着密切的关系。

乾隆四十九年至五十年(1784-1785),中国发生了一起全国性的教案,史称乾隆朝大教案。它不仅导致了全国各地大批教士、教民的被捕入狱,还波及到澳门,引起了一场中葡风波。这是中国天主教史和中西关系史上的重要事件,值得我们认真研究。现根据清代档案、清实录和有关的英文资料,就澳门与乾隆朝大教案的问题作一初步研究。

一、 澳门与明清时期天主教传华史

明朝嘉靖三十六年(1557),葡萄牙人入居澳门。在此前后,天主教士亦来到澳门进行传教活动。1562年,澳门已建立了3座简陋的教堂。此后,澳门教堂愈建愈多,规模也愈来愈大。澳门逐渐发展成为西方传教士活动的重要基地,中国天主教徒的聚集之地。耶稣会士前来中国和远东各国传教,总是先到澳门,在澳门研讨传教方法,学习中文等东方语言,做好准备工作。

1582年,利玛窦来到澳门。随后他进入内地,到过肇庆、南昌、南京、北京等地,在中国居留了28年,创立了一套在中国行之有效的传教方法,既打开了天主教在华传教的大门,又架起了中西文化交流的桥梁。

遵循利玛窦的“适应策略”,明末清初西方传教士的在华传教事业有了很大发展。清朝康熙初年,杨光先在《请诛邪教状》中指出:传教士在济南、淮安、扬州、镇江、江宁、苏州、常熟、上海、杭州、金华、福州、建宁、延平、南昌、建昌、广州、桂林、重庆、保宁、武昌、西安、太原、开封、京师等地,共建了教堂30所,“每堂每年六十余会,每会收徒二、三十人。”“香山澳盈万人,踞为巢穴,接渡海上往来。”[1] 在此,杨光先明确地将澳门指称为中国天主教的大本营。

明末清初,西方传教士不仅以澳门为中心,积极向中国内地传教,而且利用澳门的特殊条件培养中国籍的神职人员。主要方法有:1,从澳门教徒中选拔人员,逐步培养为修士或司铎。2,从内地教徒中选拔人员,送往澳门培养为司铎。3,以澳门为津梁,将选拔出来的中国教徒经澳门送往国外,留学深造。通过这3种方法,中国产生了一批本土的神职人员。郑玛诺、吴渔山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他们在中国天主教史和中西文化交流史上都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礼仪之争发生后,清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的法令,严厉禁止天主教在中国的传播。在长达百年的禁教时期,澳门成了中国天主教的一个重要据点。它不仅是澳门华人和内地居民的进教之地,而且是对潜入内地传教的教士接引联络的津梁。

乾隆十一年(1746),澳门同知张汝霖奏报:“其唐人进教者约有二种:一系在澳进教,一系各县每年一次赴澳进教。其在澳进教者,久居澳地,渐染已深,语言习俗,渐化为夷。”“其各县每年一次赴澳进教者,缘澳门三巴寺下建有天主堂,名为进教寺,专为唐人进教之所。”“每年清明前十日,各持斋四十九日,名为封斋。至冬至日为礼拜之期,附近南、番、东、顺、新、香各县赴拜者,接踵而至,间有外省之人。”[2]

乾隆十八年(1753),四川教徒王尚忠利用在澳门贸易之便,引西洋教士费布仁入川传教。他们于十二月“在澳门起身,沿途有人盘问,俱系王尚忠答应”[3] 。十九年四月二十日到达成都。

乾隆二十二年(1757),山东教徒李松“同广东人李刚义往广东澳门,引西洋人梅神甫到东,在临清、直隶、威县等处传教”[4]。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教会史专家方豪称:“余前在嘉兴车辐浜教堂,见有巨型麻袋及破铜勺各一,教友相传大麻袋系装西洋神父者,破铜勺系教友伪装乞丐,自浙经赣入粤赴澳门,率领神父潜行入境者。或夜行昼伏,或密藏舱底,以麻袋伪装货物。”[5] 这个麻袋和破勺是历史的见证,反映了澳门与天主教传华史的密切关系。

二、乾隆朝大教案的起因与经过

如前所述,禁教时期不断有西方传教士从澳门潜入内地传教。乾隆四十九年(1784),又有4 名意大利传教士由澳门进入广州,住在意大利传教士哆罗的住所,准备潜往内地,秘密传教。

哆罗(Msgr della Torre)是罗马传信部负责中国教务的代理人。从1781年开始,经清廷批准在广州居住,负责传递京城传教士的信件。在中文史料里,他被称作“罗马当家”,他的住所被称作“哆罗夷馆”。

乾隆四十九年四月中旬,中国教徒焦振纲、秦禄由陕西来到广州,来到哆罗夷馆,延请洋人前往陕西传教。他们几个从广州沿着各地传教点,潜往陕西。为了不致被发现,他们采取的办法是,每到一个传教点,即由当地教徒接手再送到另一个传教点。在这种接力式的护送下,4个意大利传教士顺利地离开了广东,走过了湖南湘潭、湖北樊城。七月,他们行至襄阳,被清兵抓获,八月初被押送武昌。湖广总督特成额立即将此事向朝廷上奏,乾隆朝大教案因此爆发。

在奏折中,特成额声称:“盘获西洋四人,起出书信一封,系广东罗马当家所发,往陕传教,令蔡伯多禄送至湖南湘潭暂住,另酌人送樊城,直走西安,札托李姓送往。”[6] 乾隆闻奏,悖然大怒。首先,他想到清政府早已颁布禁教令,禁教期间,虽然并不禁止懂科学技术的传教士进京献艺,但必须报明地方官,由地方官上奏,获准后方许进京。而哆罗并未禀知督抚,辄遣人私至内地,送信传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其次,他对广东督抚等地方官极为不满。因为自一口通商之后,西方人难以进入中国。广东督抚竟对哆罗私遣多人,潜往内地传教,漫无觉察。尤其令他惊异不解的是,西洋人面貌异样,不难认识,他们由粤赴楚,沿途地方官吏为何一无稽查,至襄阳始行盘获?其三,联想到此时甘肃地区的回民起义,他对传教士此行的目的产生了高度的警惕。认为“西洋人与回人向属一教,恐其得有逆回滋事之信,故遣人赴陕,潜通消息,亦未可定。”[7] 因此,他下令详细审讯被捕的传教士,将所有接送过传教士、为传教士送信、留传教士住宿的中国教民一律逮捕究办。并查明罗马当家派往陕西传教者,究竟要传与何人?按名拿办。一场轩然大波由此而起。

湖广是教案的爆发地,搜捕首先在那里进行。与此案有关的教民刘绘川等先后被捕。九月,特成额奏言:“将现获西洋夷人吧地里央等四名,并究出接引伴送、从习天主教之刘绘川等十人解京审讯。尚未获各犯,现在咨拿。”[8] 不久,护送过传教士的周正、张永信等人也纷纷落网。

陕西是传教士此行的目的地。教案爆发之初,陕西督抚就闻风而动,开始搜查,捉拿了隐藏在省内的传教士3人。他们还根据教士教民的招供,向乾隆奏报:陕西汉中府、山西洪洞县、潞安府、大同府及山东、湖广、直隶等省,都有学习天主教的人和传教的西洋人。“本年罗马当家寄信内言及,现派十人分往山陕、湖广、山东、直隶各省。”[9] 这份奏报使乾隆得知,中国境内的传教活动远比清政府估计的严重得多,私入内地的传教士也远不止4人,而是蔓延数省。因此,他下令各地督抚严密查拿。教案迅速扩大。

甘肃紧邻陕西,又是回民起义所在地,搜捕颇为严密。当局首先抓获了教民刘多明我等人。五十年(1785年)正月,陕甘总督福康安又奏报:“嗣据甘、凉二府属续查出天主教人犯杨生荣、韩守元、张儒、张文等共72名先后拿获具报,并将刘多明我各犯押解来省,臣率同臬司汪新逐加严鞫。”[10]

广东是传教士此行的出发地,可谓教案之源,搜捕自始至终非常严密。先后抓捕了罗马当家哆罗、接送过传教士的李刚义等人,和近百名奉习天主教的教民。[11]

山东也密加访查,抓获了2名潜藏的传教士。五十年二月,山东巡抚明兴奏报:“将西洋人吧地里亚度、格雷西洋诺,及接引之李松、邵珩,妄称神甫之朱行义即朱里官,并辗转窝留之任文臬、张泰、胡恒、韩三等押解赴京,送交刑部归案。”[12]

山西也四处搜查,逮捕多人。并“拿获西洋人安多呢,讯据供称,系四十六年由京赴晋,在范天保家居住传教。”[13]

四川,五十年正月,抓获了西洋人冯若望、李多林,“并拿获接引之张万锺、张万效,及往来住宿之周仁义等犯。”[14] 二月,又“拿获来川传教之西洋人额地夷德窝一犯,并窝留之唐正文。”[15]

江西,五十年二月奏报,抓获了“西洋人李玛诺,并窝留李玛诺在家之刘桂林,及引领前赴庐陵等处传教之彭彝叙。”[16]

福建,抓获了从江西来闽的西洋人方济觉,并将容留方济觉的伊益德,及私习天主教的吴永隆等人捉拿归案。

直隶抓捕了多名教徒。安徽、贵州等地虽未出现大规模的逮捕,但也大有风声鹤唳之势。

总之,此次教案犹如一场巨大的风暴,其来势之猛,发展速度之快,范围之广,缉查之严,逮捕教士教民之多,都是前所未有的。它涉及到全国十几个省份,共有18名外国传教士和数百名中国教民被捕入狱。

三、 乾隆朝大教案与澳门风波

清廷抓获了大批教士、教民,但没有抓到广州教徒蔡伯多禄。蔡是福建人,在广州行医,是引传教士入内地的关键人物。为了抓获此人,清廷展开了大规模的搜查,并因此而引起了一场澳门风波。

教案开始时,蔡伯多禄住在广州家中。他知道有危险,就隐蔽到另一位教徒家中。1784年9月26日晚上,不仅蔡家被抄,隐居的人家也遭到搜查。清兵到来时,蔡伯多禄被惊醒。他从后门逃往另一位教徒家中。意识到自己仍然处于危险之中,他又乘船逃到了澳门。

广东督抚没有抓到蔡伯多禄,怀疑他在澳门,便派了两名官员到澳门索取。当时澳门官员还不知蔡的到来,便声称蔡不在此地。10月3日,广东督抚有了蔡伯多禄在澳门的确凿证据。他们找到了送蔡到澳门的船夫。这位船夫看见蔡进了澳门方济各修道院。然而,当广东再次派遣官员赴澳门索取时,蔡已装扮成西洋人,离开了方济各修道院,和其它逃亡者一道,藏到了奥古斯丁修道院。

广东又一次派出使者要求澳门当局交出蔡伯多禄和其它逃犯,否则就封锁澳门。由于澳门的食物供给依赖中国大陆,因此封锁是一种严重的威胁。在刚从印度回来的澳门高级官员的坚持下,澳门决定不交出蔡伯多禄。并声称他们对中国逃亡者不负责任,因为澳门是向所有人开放的,他们无法阻止逃亡者的入境。

广东官府对此回答很不满意,立即下令封锁澳门。澳门的食品很快就严重短缺。

10月下旬,广东按擦使准备前往澳门,他派使者先行,责令澳门当局在24小时内交出逃犯。澳门当局召开紧急会议,决定不交出逃犯,但在所有修道院来一个形式上的搜查,以避免触怒按察使。这样的搜查自然没有结果。

澳门的葡萄牙人开始用激烈手段缓解他们的食品危机。他们截留了一艘正要离港的载有大米的中国船只,关押了船上的部分中国船员,并向可能载有大米的其它船只开火。这在中国居民中引起极大惊恐。按察使担心引起战争,急忙返回广州。广东巡抚孙士毅也不希望此时开仗,10月28日,他解除封锁。

乾隆帝多次下令全国通辑蔡伯多禄。孙士毅又派了一个使团前往澳门。官员们首先到了奥古斯丁修道院,他们知道逃犯曾经藏在这里。修道院院长声称,逃犯既不在院内,也不在他们的控制之下。不相信院长的话,广东官员坚持认为逃犯在此。当发现一无所获时,广东官员极为愤怒。他们招集澳门的高级官员来到现场,要求交出逃犯,并向澳方递交了一封孙士毅写的措辞强硬的信。澳门的中国商人也请求葡萄牙人让步,交出逃犯。但是,葡萄牙人固执己见。中国官员返回广州,向澳门发出严重警告。

在这种情况下,澳门当局不能再将逃犯藏在城中,决定将他们送走。恰好这时有一艘葡萄牙船准备开往印度果阿,为逃犯离澳提供了一个好机会。10月30日夜晚,蔡伯多禄等人秘密登船。黎明时分,他们启航前往果阿。

孙士毅决定打破葡萄牙人的顽固不化。整个11月,澳门都受到军队即将来临,澳门将被包围的警报的干扰。据说,“广州军队确已出发,但又被孙士毅召回。他没有把握此举定能成功。他向在广州的两个外国人打听澳门的防御能力。这两人告诉他,澳门大炮优良,能有效地抵抗袭击。孙士毅于是停止了冒险,澳门的恐惧渐渐平息。”[17]

四、 乾隆朝大教案的处置结果

根据乾隆帝的谕令,清政府对被捕的教士教民分别作了不同的惩治。

对于外国传教士,清政府稽拿甚严。上谕:“西洋人潜赴内地传教惑众,最为人心风俗之害,自不可不按名查拿。”[18] 所有被捕的外国传教士都被押送北京,由军机大臣会同刑部严审。在审讯中,清政府最重视的是传教士的政治目的。正如乾隆所说:“西洋人既欲传教, 亦当在广东附近之广西、福建、湖南、江西等省分,何必远赴陕西?此皆关系案内紧要情节,必须彻底根究。”[19] 他怀疑“西洋人与回人本属一教,今年甘省逆回滋事,而西洋人前往陕西传教者又适逢其会。且陕甘两省民回杂处,恐不无勾结煽惑情事。”[20]

五十年三月,审讯结束,查明西方传教士和中国教民与回民起义毫无关联。但是,这些传教士无视清政府的禁令,私赴各省,秘密传教,梅神甫、安多呢等,竟以西洋人藏匿山西、山东达一、二十年之久,殊干例禁,不可不严加惩治。三月二十四日,乾隆宣布:“此案本应按律定拟,将该犯等即置重辟,第念伊等究系夷人,免其一死,已属法外之仁,未便仍照向例发回该国惩治。因令刑部将各该犯牢固监禁,以示惩儆。”[21] 与此同时,乾隆又令广东巡抚孙士毅,将审判结果就近传集正在广州进行贸易的各国商人,详悉晓谕,使他们咸知感惧,益加小心,恪守内地法度。并严申:“如有情愿赴京者,仍准报明督抚,具奏伴送,不得仍前潜赴各省传教滋事。如再有干犯功令,私行派往者,必当从重严办,不能再邀宽典也。”[22]

对于中国籍神父,乾隆认为:“内地民人有称神甫者,即与受其官职无异。本应重治其罪。姑念愚民被惑,且利其财物资助,审明后应拟发往伊犁,给厄鲁特为奴。该犯等曾受番银者,其原籍家产,并应查抄入官。”[23]

对于延请和护送传教士的教民,乾隆认为这些人“如果安分习教,尚在可原,何得招致西洋人往来内地,私传经教?”[24] 因此,他谕令:“所有接引传教之人,亦应发往伊犁,给厄鲁特为奴,以示惩儆。”[25] 因此,大批教民遭到了与中国神父一样的厄运。

对于因祖父相传,持戒奉教,与洋人无关的普通教民,乾隆认为自应严密访拿,照例查办。但是,这些人俱系世相传习,与接请洋人,引人入教者不同,不必押送来京。“自当勒令悛改,即将呈出经卷等项销毁,照例办理,毋庸深究。”[26] 上谕虽有此言,但各地的实际情况却远非如此。许多普通教民也受到了严惩。例如陕甘总督福康安奏言:刘志唐等六犯“虽讯无与西洋人认识往来,亦未收到番钱,但既有教名,即系受其名号,自应从重办理。请将该犯等均发往伊犁,给厄鲁特为奴。”[27]

对于失察官员,清政府的惩治也很严厉。首当其冲的便是广东官员。乾隆认为此案皆由西洋人赴广贸易,与内地民人勾结,以致潜往各省。广东官员何以竟如聋聩,毫无觉察?因此他宣布,广东官员自有应得处分。并强调:“倘嗣后仍有西洋人潜出滋事者,一经发觉,惟该督抚是问,即当重治其罪,不能复邀宽典也。”[28] 据英文数据记载,广东省内从广州到南津县,各地的官员都受到降级处分,共罚银70万两。[29]

对于其它各省的官员,乾隆也表示了极大的不满。他难以理解,天主教在雍正年间即被严禁,不许内地人传习。而呢吗.方济各等传教士,初则为内地人勾引至广,继则纷纷潜至各省,居住传教,时越二十余年,地则连及数省,各地方官何以毫无觉察?西洋人面貌语言与内地人迥然不同,又行踪诡秘,止与教内人往来,地方上有此形迹可疑之人,自当访察严拿,何至如此疏忽?他令各省官员认真查缉,以此赎罪,并严厉警告:“如各省经此次查办之后,复有勾引西洋人及私自传习邪教之案,则是该督抚查办不力,漫不经心,将来别经发觉,惟该督抚是问。”[30]

许多地方官都因此受罚。为哆罗作保的行商潘文岩等人也深受牵连。教案发生不久,广东巡抚孙士毅就奏言:“洋商潘文岩等不能防范哆罗罗马当家,任由蔡伯多禄来往勾通,情愿罚银十二万两。”乾隆谕道:“准其认罪,并令将此项银两解交河南漫工充用。”[31]

一场席卷全国的风暴终以传教士囚禁刑部、中国教徒充军伊犁、失察官员降革罚银而停止。留居京城,为清廷服务的传教士不甘心就此结束。他们多方营救,极力斡旋,希望乾隆能改变对传教士的判决。但是,他们的努力毫无结果。

五十年(1785年)四月,遣使会派罗尼阁来到北京,接理中国教务。罗尼阁,法国人,精通天文历算。乾隆召见,颇为赏识。初授钦天监监副,后又授钦天监监正。

受此礼遇,罗尼阁竭力为传教士说情,设法营救。乾隆从塞外还朝之时,他又率同道出迎。乾隆很高兴,显示出对传教士的好感。教案有了转机。

五十年十月八日,乾隆突然颁布一道上谕。在谕中,他首先回顾道:前因4名西洋人私入内地传教,经湖广查拿,究出直隶、山东、山西、陕西、四川等省俱有私自传教之犯。各省陆续解到,交刑部审拟,定为永远监禁。

随即他解释道:此等人犯不过意在传教,尚无别项不法情事。如呈明地方官,料理进京者,原属无罪。因该犯等并不报明地方官,私自在各处潜藏,转相传引,如鬼域伎俩,必致煽惑滋事,自不得不严加惩治。虽坐以应得之罪,朕仍悯其无知,仅予圈禁。

最后,他宣布:“今念该犯等究系外夷,未谙国法。若令其永禁囹圄,情殊可悯。所有吧地里央等十二犯,俱着加恩释放。如有愿留京城者,即准其赴堂安分居住。如情愿回洋者,着该部派司员押送回粤,以示矜恤远人,法外施恩至意。”[32]

此时,被捕的18名传教士中,已有6名死于狱中。“一系陕西正主教,二系陕西主教,三即代多来,四系意大利亚国圣方济各会士名亚多,五系外国传教会之法国司铎名德卧(华姓吴),六系德卧同会修士名代肋崩(华姓贲),亦系法国人。”[33] 另据英文数据记载,罗马当家哆罗也已于1785年8月29日死于北京狱中,时年53岁。[34]

尽管如此,乾隆的上谕仍使传教士们欣喜异常。幸存的12名被捕传教士全都获得了自由。他们或留居北京,或离华回国,不许回原地传教。

西方传教士终于获得乾隆的宽恕,但中国教徒所受的惩治却丝毫未减。这说明乾隆的禁教政策主要针对的是中国人,其宗旨就是维护封建统治。

综上所述,澳门与明清时期天主教传华史有着密切联系,与乾隆朝大教案息息相关。它既是中西文化交流的窗口,也是中西冲突的前沿阵地。在16—18世纪的中西关系史上,澳门的地位引人注目,我们应该进行深入的研究。

(资料来源:载《16—18世纪中西关系与澳门》,商务印书馆,2005年8月出版)

[1] 杨光先:《不得已》,黄山书社2000年版,第6页。

[2] 印光任,张汝霖:《澳门纪略》卷上,《官守篇》。

[3] 《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8辑,第560页。

[4] 《山东巡抚明兴拏获西洋人吧地哩哑喥等奏折》,载《文献丛编》第15辑,第16页。

[5] 方豪:《中国天主教史人物传》下册,第18页。
[6] 《清高宗实录》卷1213,乾隆四十九年八月癸卯。

[7] 《清高宗实录》卷1213,乾隆四十九年八月癸卯。

[8] 《清高宗实录》卷1215,乾隆四十九年九月乙亥。

[9] 《清高宗实录》卷1218,乾隆四十九年十一月壬戌。

[10] 《福康安奏审讯西洋人犯分别解京折》,载《文献丛编》第15辑,第6页。

[11] 《两广总督舒常广东巡抚孙士毅严拿西洋人李刚义等折》,载《文献丛编》第16辑。

[12] 《山东巡抚明兴拿获西洋人吧地里亚度解京折》,载《文献丛编》第15辑,第16页。

[13] 《清高宗实录》卷1219,乾隆四十九年十一月戊辰。

[14] 《兼署四川总督印务成都将军保宁拿获西洋人讯明解京折》,载《文献丛编》第16辑,第17页。

[15] 《四川总督李世杰续获西洋人吧地里夫哂等讯明解京折》,载《文献丛编》第16辑,第22页。

[16] 《江西巡抚李承邺奏严缉姜保禄折》,载《文献丛编》第15辑,第2页。

[17] Bernward H Willeke : Imperial Government and Catholic Missions In China During the Years 1784 -1785.

[18] 《清高宗实录》卷1218,乾隆四十九年十一月丙寅。

[19] 《清高宗实录》卷1216,乾隆四十九年十月丙申。

[20] 《清高宗实录》卷1221,乾隆四十九年十二月戊戌。

[21] 《乾隆朝上谕档》第12册,北京档案出版社1991年版,第534页。

[22] 《乾隆朝上谕档》第12册,北京档案出版社1991年版,第535页。

[23] 《清高宗实录》卷1219,乾隆四十九年十一月辛未。

[24] 《清高宗实录》卷1214,乾隆四十九年九月已未。

[25] 《清高宗实录》卷1219,乾隆四十九年十一月辛未。

[26] 《清高宗实录》卷1219,乾隆四十九年十一月辛未。

[27] 《福康安奏讯西洋人犯分别解京折》,载《文献丛编》第15辑,第7页。

[28] 《清高宗实录》卷1219,乾隆四十九年十一月辛未。

[29] Bernward H Willeke : Imperial Government and Catholic Missions In China During the Years 1784-1785.

[30] 《清高宗实录》卷1218,乾隆四十九年十一月壬戌。

[31] 《清高宗实录》卷1216,乾隆四十九年十月甲申。

[32] 《清高宗实录》卷1240,乾隆五十年十月甲申。

[33] 樊国梁:《燕京开教略》下篇。

[34] Bernward H Willeke : Imperial Government and Catholic Missions In China During the Years 1784-1785.

三、 乾隆朝大教案与澳门风波

清廷抓获了大批教士、教民,但没有抓到广州教徒蔡伯多禄。蔡是福建人,在广州行医,是引传教士入内地的关键人物。为了抓获此人,清廷展开了大规模的搜查,并因此而引起了一场澳门风波。

教案开始时,蔡伯多禄住在广州家中。他知道有危险,就隐蔽到另一位教徒家中。1784年9月26日晚上,不仅蔡家被抄,隐居的人家也遭到搜查。清兵到来时,蔡伯多禄被惊醒。他从后门逃往另一位教徒家中。意识到自己仍然处于危险之中,他又乘船逃到了澳门。

广东督抚没有抓到蔡伯多禄,怀疑他在澳门,便派了两名官员到澳门索取。当时澳门官员还不知蔡的到来,便声称蔡不在此地。10月3日,广东督抚有了蔡伯多禄在澳门的确凿证据。他们找到了送蔡到澳门的船夫。这位船夫看见蔡进了澳门方济各修道院。然而,当广东再次派遣官员赴澳门索取时,蔡已装扮成西洋人,离开了方济各修道院,和其它逃亡者一道,藏到了奥古斯丁修道院。

广东又一次派出使者要求澳门当局交出蔡伯多禄和其它逃犯,否则就封锁澳门。由于澳门的食物供给依赖中国大陆,因此封锁是一种严重的威胁。在刚从印度回来的澳门高级官员的坚持下,澳门决定不交出蔡伯多禄。并声称他们对中国逃亡者不负责任,因为澳门是向所有人开放的,他们无法阻止逃亡者的入境。

广东官府对此回答很不满意,立即下令封锁澳门。澳门的食品很快就严重短缺。

10月下旬,广东按擦使准备前往澳门,他派使者先行,责令澳门当局在24小时内交出逃犯。澳门当局召开紧急会议,决定不交出逃犯,但在所有修道院来一个形式上的搜查,以避免触怒按察使。这样的搜查自然没有结果。

澳门的葡萄牙人开始用激烈手段缓解他们的食品危机。他们截留了一艘正要离港的载有大米的中国船只,关押了船上的部分中国船员,并向可能载有大米的其它船只开火。这在中国居民中引起极大惊恐。按察使担心引起战争,急忙返回广州。广东巡抚孙士毅也不希望此时开仗,10月28日,他解除封锁。

乾隆帝多次下令全国通辑蔡伯多禄。孙士毅又派了一个使团前往澳门。官员们首先到了奥古斯丁修道院,他们知道逃犯曾经藏在这里。修道院院长声称,逃犯既不在院内,也不在他们的控制之下。不相信院长的话,广东官员坚持认为逃犯在此。当发现一无所获时,广东官员极为愤怒。他们招集澳门的高级官员来到现场,要求交出逃犯,并向澳方递交了一封孙士毅写的措辞强硬的信。澳门的中国商人也请求葡萄牙人让步,交出逃犯。但是,葡萄牙人固执己见。中国官员返回广州,向澳门发出严重警告。

在这种情况下,澳门当局不能再将逃犯藏在城中,决定将他们送走。恰好这时有一艘葡萄牙船准备开往印度果阿,为逃犯离澳提供了一个好机会。10月30日夜晚,蔡伯多禄等人秘密登船。黎明时分,他们启航前往果阿。

孙士毅决定打破葡萄牙人的顽固不化。整个11月,澳门都受到军队即将来临,澳门将被包围的警报的干扰。据说,“广州军队确已出发,但又被孙士毅召回。他没有把握此举定能成功。他向在广州的两个外国人打听澳门的防御能力。这两人告诉他,澳门大炮优良,能有效地抵抗袭击。孙士毅于是停止了冒险,澳门的恐惧渐渐平息。”[17]

四、 乾隆朝大教案的处置结果

根据乾隆帝的谕令,清政府对被捕的教士教民分别作了不同的惩治。

对于外国传教士,清政府稽拿甚严。上谕:“西洋人潜赴内地传教惑众,最为人心风俗之害,自不可不按名查拿。”[18] 所有被捕的外国传教士都被押送北京,由军机大臣会同刑部严审。在审讯中,清政府最重视的是传教士的政治目的。正如乾隆所说:“西洋人既欲传教, 亦当在广东附近之广西、福建、湖南、江西等省分,何必远赴陕西?此皆关系案内紧要情节,必须彻底根究。”[19] 他怀疑“西洋人与回人本属一教,今年甘省逆回滋事,而西洋人前往陕西传教者又适逢其会。且陕甘两省民回杂处,恐不无勾结煽惑情事。”[20]

五十年三月,审讯结束,查明西方传教士和中国教民与回民起义毫无关联。但是,这些传教士无视清政府的禁令,私赴各省,秘密传教,梅神甫、安多呢等,竟以西洋人藏匿山西、山东达一、二十年之久,殊干例禁,不可不严加惩治。三月二十四日,乾隆宣布:“此案本应按律定拟,将该犯等即置重辟,第念伊等究系夷人,免其一死,已属法外之仁,未便仍照向例发回该国惩治。因令刑部将各该犯牢固监禁,以示惩儆。”[21] 与此同时,乾隆又令广东巡抚孙士毅,将审判结果就近传集正在广州进行贸易的各国商人,详悉晓谕,使他们咸知感惧,益加小心,恪守内地法度。并严申:“如有情愿赴京者,仍准报明督抚,具奏伴送,不得仍前潜赴各省传教滋事。如再有干犯功令,私行派往者,必当从重严办,不能再邀宽典也。”[22]

对于中国籍神父,乾隆认为:“内地民人有称神甫者,即与受其官职无异。本应重治其罪。姑念愚民被惑,且利其财物资助,审明后应拟发往伊犁,给厄鲁特为奴。该犯等曾受番银者,其原籍家产,并应查抄入官。”[23]

对于延请和护送传教士的教民,乾隆认为这些人“如果安分习教,尚在可原,何得招致西洋人往来内地,私传经教?”[24] 因此,他谕令:“所有接引传教之人,亦应发往伊犁,给厄鲁特为奴,以示惩儆。”[25] 因此,大批教民遭到了与中国神父一样的厄运。

对于因祖父相传,持戒奉教,与洋人无关的普通教民,乾隆认为自应严密访拿,照例查办。但是,这些人俱系世相传习,与接请洋人,引人入教者不同,不必押送来京。“自当勒令悛改,即将呈出经卷等项销毁,照例办理,毋庸深究。”[26] 上谕虽有此言,但各地的实际情况却远非如此。许多普通教民也受到了严惩。例如陕甘总督福康安奏言:刘志唐等六犯“虽讯无与西洋人认识往来,亦未收到番钱,但既有教名,即系受其名号,自应从重办理。请将该犯等均发往伊犁,给厄鲁特为奴。”[27]

对于失察官员,清政府的惩治也很严厉。首当其冲的便是广东官员。乾隆认为此案皆由西洋人赴广贸易,与内地民人勾结,以致潜往各省。广东官员何以竟如聋聩,毫无觉察?因此他宣布,广东官员自有应得处分。并强调:“倘嗣后仍有西洋人潜出滋事者,一经发觉,惟该督抚是问,即当重治其罪,不能复邀宽典也。”[28] 据英文数据记载,广东省内从广州到南津县,各地的官员都受到降级处分,共罚银70万两。[29]

对于其它各省的官员,乾隆也表示了极大的不满。他难以理解,天主教在雍正年间即被严禁,不许内地人传习。而呢吗.方济各等传教士,初则为内地人勾引至广,继则纷纷潜至各省,居住传教,时越二十余年,地则连及数省,各地方官何以毫无觉察?西洋人面貌语言与内地人迥然不同,又行踪诡秘,止与教内人往来,地方上有此形迹可疑之人,自当访察严拿,何至如此疏忽?他令各省官员认真查缉,以此赎罪,并严厉警告:“如各省经此次查办之后,复有勾引西洋人及私自传习邪教之案,则是该督抚查办不力,漫不经心,将来别经发觉,惟该督抚是问。”[30]

许多地方官都因此受罚。为哆罗作保的行商潘文岩等人也深受牵连。教案发生不久,广东巡抚孙士毅就奏言:“洋商潘文岩等不能防范哆罗罗马当家,任由蔡伯多禄来往勾通,情愿罚银十二万两。”乾隆谕道:“准其认罪,并令将此项银两解交河南漫工充用。”[31]

一场席卷全国的风暴终以传教士囚禁刑部、中国教徒充军伊犁、失察官员降革罚银而停止。留居京城,为清廷服务的传教士不甘心就此结束。他们多方营救,极力斡旋,希望乾隆能改变对传教士的判决。但是,他们的努力毫无结果。

五十年(1785年)四月,遣使会派罗尼阁来到北京,接理中国教务。罗尼阁,法国人,精通天文历算。乾隆召见,颇为赏识。初授钦天监监副,后又授钦天监监正。

受此礼遇,罗尼阁竭力为传教士说情,设法营救。乾隆从塞外还朝之时,他又率同道出迎。乾隆很高兴,显示出对传教士的好感。教案有了转机。

五十年十月八日,乾隆突然颁布一道上谕。在谕中,他首先回顾道:前因4名西洋人私入内地传教,经湖广查拿,究出直隶、山东、山西、陕西、四川等省俱有私自传教之犯。各省陆续解到,交刑部审拟,定为永远监禁。

随即他解释道:此等人犯不过意在传教,尚无别项不法情事。如呈明地方官,料理进京者,原属无罪。因该犯等并不报明地方官,私自在各处潜藏,转相传引,如鬼域伎俩,必致煽惑滋事,自不得不严加惩治。虽坐以应得之罪,朕仍悯其无知,仅予圈禁。

最后,他宣布:“今念该犯等究系外夷,未谙国法。若令其永禁囹圄,情殊可悯。所有吧地里央等十二犯,俱着加恩释放。如有愿留京城者,即准其赴堂安分居住。如情愿回洋者,着该部派司员押送回粤,以示矜恤远人,法外施恩至意。”[32]

此时,被捕的18名传教士中,已有6名死于狱中。“一系陕西正主教,二系陕西主教,三即代多来,四系意大利亚国圣方济各会士名亚多,五系外国传教会之法国司铎名德卧(华姓吴),六系德卧同会修士名代肋崩(华姓贲),亦系法国人。”[33] 另据英文数据记载,罗马当家哆罗也已于1785年8月29日死于北京狱中,时年53岁。[34]

尽管如此,乾隆的上谕仍使传教士们欣喜异常。幸存的12名被捕传教士全都获得了自由。他们或留居北京,或离华回国,不许回原地传教。

西方传教士终于获得乾隆的宽恕,但中国教徒所受的惩治却丝毫未减。这说明乾隆的禁教政策主要针对的是中国人,其宗旨就是维护封建统治。

综上所述,澳门与明清时期天主教传华史有着密切联系,与乾隆朝大教案息息相关。它既是中西文化交流的窗口,也是中西冲突的前沿阵地。在16—18世纪的中西关系史上,澳门的地位引人注目,我们应该进行深入的研究。

(资料来源:载《16—18世纪中西关系与澳门》,商务印书馆,2005年8月出版)

[1] 杨光先:《不得已》,黄山书社2000年版,第6页。

[2] 印光任,张汝霖:《澳门纪略》卷上,《官守篇》。

[3] 《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8辑,第560页。

[4] 《山东巡抚明兴拏获西洋人吧地哩哑喥等奏折》,载《文献丛编》第15辑,第16页。

[5] 方豪:《中国天主教史人物传》下册,第18页。
[6] 《清高宗实录》卷1213,乾隆四十九年八月癸卯。

[7] 《清高宗实录》卷1213,乾隆四十九年八月癸卯。

[8] 《清高宗实录》卷1215,乾隆四十九年九月乙亥。

[9] 《清高宗实录》卷1218,乾隆四十九年十一月壬戌。

[10] 《福康安奏审讯西洋人犯分别解京折》,载《文献丛编》第15辑,第6页。

[11] 《两广总督舒常广东巡抚孙士毅严拿西洋人李刚义等折》,载《文献丛编》第16辑。

[12] 《山东巡抚明兴拿获西洋人吧地里亚度解京折》,载《文献丛编》第15辑,第16页。

[13] 《清高宗实录》卷1219,乾隆四十九年十一月戊辰。

[14] 《兼署四川总督印务成都将军保宁拿获西洋人讯明解京折》,载《文献丛编》第16辑,第17页。

[15] 《四川总督李世杰续获西洋人吧地里夫哂等讯明解京折》,载《文献丛编》第16辑,第22页。

[16] 《江西巡抚李承邺奏严缉姜保禄折》,载《文献丛编》第15辑,第2页。

[17] Bernward H Willeke : Imperial Government and Catholic Missions In China During the Years 1784 -1785.

[18] 《清高宗实录》卷1218,乾隆四十九年十一月丙寅。

[19] 《清高宗实录》卷1216,乾隆四十九年十月丙申。

[20] 《清高宗实录》卷1221,乾隆四十九年十二月戊戌。

[21] 《乾隆朝上谕档》第12册,北京档案出版社1991年版,第534页。

[22] 《乾隆朝上谕档》第12册,北京档案出版社1991年版,第535页。

[23] 《清高宗实录》卷1219,乾隆四十九年十一月辛未。

[24] 《清高宗实录》卷1214,乾隆四十九年九月已未。

[25] 《清高宗实录》卷1219,乾隆四十九年十一月辛未。

[26] 《清高宗实录》卷1219,乾隆四十九年十一月辛未。

[27] 《福康安奏讯西洋人犯分别解京折》,载《文献丛编》第15辑,第7页。

[28] 《清高宗实录》卷1219,乾隆四十九年十一月辛未。

[29] Bernward H Willeke : Imperial Government and Catholic Missions In China During the Years 1784-1785.

[30] 《清高宗实录》卷1218,乾隆四十九年十一月壬戌。

[31] 《清高宗实录》卷1216,乾隆四十九年十月甲申。

[32] 《清高宗实录》卷1240,乾隆五十年十月甲申。

[33] 樊国梁:《燕京开教略》下篇。

[34] Bernward H Willeke : Imperial Government and Catholic Missions In China During the Years 1784-1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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